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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单招2023年秋季入学什么时间报名(入学指南)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5-25 18:55:51

本文目录一览:

2022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部标代码

学校全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枯族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梁返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没渣弊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

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

专科批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批次按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政策和各省区招生 考试 院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第十九条 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区,执行“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另执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网站(),招生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承担相应赔偿的能力。

第三十条 学生 就业 ,由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4682198 4682038

传真:0530—4682191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hzjzzyxyzsb@126.com

地址:山东省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2023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3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只招女生)、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学、药品生产技术、早期教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棚山务与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社会 工作 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庆搜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简介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HeZe Homemaking Professional College)是一所经 山东 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苏鲁豫皖四省八县交界地区,素有“中国长寿之乡”之美称的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县城。学院创建于2007年,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山东省菏泽卫生学校。学院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了完善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体系,在护理、助产、康复链差中治疗技术等国家、省级专业技能竞赛中多次获得佳绩。

2023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菏泽家政烂宴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山东 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第六条 学院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 书 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 考试 考核办法,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纪检督查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为800人;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为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学制三年。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招办负责、纪委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一)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基蔽会人员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 毕业 生开展。

(二)各招生专业文科、理科兼收;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在外国语的 学习 中,各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核办法

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会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方案。

(一)  单独招生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和准 考证 下载打印详见学院网站通知。考试形式:线上或线下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2、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搏历州 面试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方式及考试时间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调剂及录取原则

计划调剂: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情况可以调剂。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下同)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计划未满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第十九条 公示无异议,我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530-4682198。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2023年2月22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专科)学习。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 新生 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生 就业 ,由学校统一签发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邮编:274300

网  址:

电子邮箱:hzjzzyxyzsb@126.com

传 真: 0530-4682191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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