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校招生网,职校招生与学历提升信息网。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中国职校招生网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中国职校招生网

>

职校资讯

>

教育资讯

关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秋季入学什么时间报名(入学指南)的信息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5-25 14:16:35

本文目录一览:

我想在青岛上大专?不知道有什么好的学校``。可以介绍几个吗?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水利专科学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济宁师范专科学校

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军星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威海职业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潍坊职业学院

东营职业学院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潍坊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济南职业学院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

淄博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山蔽野山东大王职业学院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宏中学院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青岛黄海职业学院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滨州职业学院

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纺织职业学院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烟台职业学脊誉院

2022年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李码宽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哪亮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层次为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招生测试工作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测试组织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共同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相关工作。

第十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委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电话:0532-86051606。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2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含退役模首军人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0人,共计1500人。

分专业计划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第五章 报名及 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

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2.综合评价招生

(1)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报考产品 艺术 设计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考生须参加2022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三)填报 志愿

1.单独招生

(1)普通类专业:选报一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专业调剂仅限于春季高考同一类别内进行(不含空中乘务专业、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退役军人类专业)。

(2)空中乘务专业:选报一个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

(3)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选报一个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

(4)退役军人类专业:选报一个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填报非退役军人类专业志愿无效)。

2.综合评价招生

(1)普通类专业:选报一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不含校企合作专业、产品艺术设计专业)。

(2)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选报一个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

(3)校企合作专业:选报一个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3.考生需认真 阅读 《招生章程》,并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全省统一平台填报志愿结束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由此产生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考试费学院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1.普通类(含校企合作专业)120元/生。

2.空中乘务专业:70元/生。

3.产品艺术设计:单独招生70元/生、综合评价招生30元/生。

4.退役军人类专业:80元/生。

备注: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及时登录学院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并打印准 考证 (详见学院官网通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 成功 缴费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体检(按教育厅文件执行)

1.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2.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入学后学院将组织 新生 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

(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十三条  免试考生报名免试考生资格认定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2年单独招生免试考生报考条件和公布的具有免试资格学生名单为准(有关事宜详见学院官网通知)。

第六章 考核

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测试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方案说明如下:

第十四条  考核说明

(一)考核科目、形式及分值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具体时间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暂定为现场考试,视疫情发展和防控要求或有调整,具体以最终考试通知为准。

(四)命题、考核与评阅

1.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命题、测试及评阅。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 理工 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3.评阅: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五)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类别考生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考生需统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入校后编入全日制班级 学习 ,学制三年。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的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单独招生

1.普通类专业(不含空中乘务专业、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退役军人专业):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比例,首先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服从调剂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额满为止),专业调剂范围仅限于春季高考同一类别内进行(不包含空中乘务专业、退役军人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录取。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语文、数学、英语。

2.空中乘务专业:按照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语文)。

3.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按照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语文)。

4.退役军人专业:按照退役军人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职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文化素质评估、职业潜力评估。

(二)综合评价招生

1.普通类专业(不含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比例,首先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服从调剂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额满为止),专业调剂范围不包含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录取。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素质测试(笔试)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语文(素质测试)、数学(素质测试)、英语(素质测试)。

2.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素质测试总分(2022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总分。

3.校企合作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1:1比例,依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

以上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需依次比较下列成绩择优录取:比较顺序为素质测试(笔试)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语文(素质测试)、数学(素质测试)、英语(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调整

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分专业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七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  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外语测试科目以及后续在我校学习期间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第八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 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体检舞弊或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生学历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人员均按照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和山东省规定的统招生同等待遇。已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考生须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已由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考生可登录教育厅网站及学院网站查询。

第二十九条  申诉渠道

招生报名、录取申诉电话:0532-80677220

招生考试申诉电话:0532-86051529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九水东路599号

电话:0532-86051513 86051512 86051666

网址:

专线:800088287

传真:0532-86051513

邮编:266100

20023年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年春季什么时候开学

4月25日。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开学时间都是统一规定的,其早颤败年春季为2023年4月25日开学。青岛酒店管陆颤理职洞世业技术学院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2年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专科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返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漏早罩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睁帆 就业 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1606。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 ,按照“学院负责,省教育 考试 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执行。

2.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按照各省(市)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市)2022年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要求和学院招生章程为准。

6.春季高考根据分专业计划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省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 山东 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7. 艺术 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8.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考生加分直接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9.所有录取批次的校企合作专业均不参加专业调剂录取,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 新生 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学院网站)。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院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九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体检舞弊或企图冒名顶替者,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生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3+2专本贯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技师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其他专业若涉及转专业,相关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院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烹饪工艺与营养(技师合作培养)专业考生就读地点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烟台)。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九水东路599号

电话:0532-86051513 86051512 86051666

网址:

QQ专线:800088287

传真:0532-86051513

邮编:266100

2022年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六级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23日知则乎。

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以下简称CET)将于6月11日举行,口试考试(以下简称CET至SET)将于盯弊5月21日至5月22日举行。br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支持网银及支付宝两种方式)。如笔试和口试兼报,应先支付笔试报名考试费,再支付口试报名考试费。缴费时,如银行扣费成功,但搭悉系统显示科目支付状态为“未支付”,不要重复缴费,可点击“更新”刷新支付状态,或拨打考点咨询电话查询支付状态。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因考务问题或技术问题造成重复缴费需要退费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内将费用原路退回至考生账户。

2022年招生 在线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中高职专本科院校及计划外招生院校,汇总各校招生要求及专业信息,如您今年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请自愿填写下表,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筛选适合您就读的大学,安排招生老师与您沟通。即刻报名,圆大学梦!
*

学生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当前学历

 

意向专业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zgzyxxz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鲁ICP备202304684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