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3年秋季入学什么时间报名(入学指南)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5-24 18: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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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电话是:0631-7697577 ,7697588,7697599。
1、网上预报到:新生按照《2022级新生报到流程》的注册流程说明,于8月20日-8月22日进入迎新系统完成预报到。
2、报到时间:视疫情影响,学院将安排分批次报到:8月26日(省外学生)、8月27日省内学生(信息工程系、电子商务系、机电工程系)。
8月28日省内学生(经济管理系、海洋生物系、食品与药品系、船舶工程系),新生不允许提前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且于2022年9月14日前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报到地点:威海海洋职业学院东门(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4、现场报到及接站安排:学院8月26日至8月28日学校将在荣成高铁站、荣成汽车站、威海港、威海火车站、威海汽车总站、威海大水泊机场分别安排工作人员。
学生志愿者及车辆接站,请注意识别“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新生接待站”接站指示牌。各车站接站时间为7:30-21:00。
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高铁票等可享受优惠,目的地“威海”或“荣成”。
6、新生须按照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准备相关个人健康材料,具体要求见《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级新生新冠疫情防控指南》。
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学费为4800元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跨境电子商务专业 。
2、学费为8800元的专业:药品生物技术(与扬子江校企合作)专业、电子商务(与新迈尔(北京)校企合作)专业、跨境电子商务(与京东教育校企合作)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与新迈尔(北京)校企合作)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与天津滨海迅腾校企合作)专业。
物联网应用技术(与慧与公司校企合作)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与南京55所校企合作)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与山东联科云校企合作)专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与携碧南京55所校企合作)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与中兴协力(山东)校企合作)。
3、专业学费为9600元的专业:智能控制技术(与中云启迪(北京)校亮隐樱企合作)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与中云启迪(北京)校企合作)。
4、专业学费12000元的专业:敬丛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与韩国湖源大学合作办学)
5、其他专业的学费为5000元/生.年。办理助学贷款的学员、退役士兵学员暂不缴学费,入学后需向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6、住宿费:1至12号公寓1000元;13至16号公寓600元或800元。(住宿费待开学后,根据实际分配情况缴纳)。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樱培伍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中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为专科批次;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夏季 高考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 志愿 录取。
春季高考: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脊或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同一类别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十三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 语言 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 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 考试 、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证书颁发: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毕业 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群:523777804
E_mail:whhyxyzsb@163.com
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如下。
第一条 本樱培伍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领导本校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32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中知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三)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四)根据学校 专业设置 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脊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日,具体时间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以学院招生信息网所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线下或线上考试方式,具体情况于2022年2月1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四条 考试范围及分值:
(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重点考察考生中学(中专)阶段基础文化知识掌握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3.退役士兵考生。考试形式为 面试 ,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 语言 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适应性能力等。满分1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适应性能力等。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及成绩确定: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一)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可报考三个相同专业类别的 志愿 ,设置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单独考试招生设定最低资格线),超过各专业计划的将根据考生第二、第三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三个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会将其调剂到任一相同专业类别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可报考三个志愿,设置一个服从调剂志愿,综合评价招生设定最低资格线),超过各专业计划的将根据考生第二、第三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三个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可在各类别各专业之间调剂使用,对于生源充足的 特色专业 ,优先调入招生计划。单独考试招生按照分专业计划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剩余计划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顺序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成绩还相等,则按面试考查模块顺序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顺序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果各科目成绩仍然相等,则根据电脑产生的随机码录取前者。
(三)免试政策
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并提交免试录取相关材料,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专业 学习 。免试录取相关材料上报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五)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六) 新生 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六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监督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八条 退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资助措施: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 书 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复查及证书发放: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将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政邮编:264300
学院电话:0631—7697577 7697588 7697599
监督电话:0631—7697313
传 真:0631-7697505
E_mail:whhyxyzsb@163.com
学校官网: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3中国海洋大学成人本科报名时间?
关于中国海洋大学成人本科2023年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成人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中国海洋大学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
1、中国海洋大学自学考试
大部分省份的自考为2次,2023年4月时间安排在4月15-16日,10月自考时间帆搭安排在10月28-29日,考生需要在考前1-2个月进行橡核报名。
2、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考
成人高考报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进行,2023年成人高考时间为10月,属于全国统考,由组织统一考试,省统一组织录取,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考生如果想要参加考试需要提前进行报考,如果错过报考就只能等到明年再报了。
3、中国海洋大学开放教育
开放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春季入学时间为3月份,报名时间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学梁轿掘时间为9月份,报名时间为5月到9月份。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成人本科预报名,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咨询。相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老师坐标青岛市,青岛市自考和成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中国海洋大学成人本科预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