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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信息工程学校2023年秋季入学什么时间报名(入学指南)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5-19 20:12:29

本文目录一览:

烟台信息工程学校的学校简介

学校占地150余亩,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建有高标准的塑胶操场、完善的生活服务区、功能齐全的教学楼、实训楼、办公楼、图书楼、公寓楼等。功能分区明确,教学区、实训区、运动区、生活区布局合理,动静分开,互不干扰。学校三季有花,四季长青,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校园、花园、乐园三位一体,绿化、美化、文化和谐统一,是一所建筑布局合理、内部设施完备、文化氛围浓厚、学习生活条件优良的现代化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

近几年,学校先后投巨资建成5300平方米的餐旅实训楼、6650平方米的烟信综合楼。计算机、电工电子、餐旅、烹饪、美容美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实训室和创业工作室、语音教厅销室、录播室、钢琴房、舞蹈教室等配套设施齐全。拥有先进的计算机15个,高配置计算机600台,完全满足校内实训教学的需要。每个教室都安装了多媒体教学系统,实现了电化教学。

学校全面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的办学方针,坚持围绕市场办学校,围绕产业定专业,围绕需求育人才。突出现代服务业的专业特色,主要开设计算机应用、中餐烹饪、旅游服务与管理、美发与形象设计、机电技术应用、学前教育、电子商务、会计等8个专业,学生既可以通过三二连读、参加春季和夏季高考等方式升入大学,也可以直接就业。近年来,学校先后投入3600万元,用于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建成设备先进的计算机、电工电子、电子产品装接、餐旅、烹饪、美容美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55个实训室、13个创业工作室、4个校内实训中心学校还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积极开拓校外实训基地,各专业根据教学需要建立了40多处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形成了成熟的“职场认知引领、岗位体验推进、顶岗实习提升”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坚持“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德为主线、会为核心”的教学原则,努力践行“在行动中学习,在感悟中成长”的教学理念。专业课教学,以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建立了8个专业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实施项目教学;教学中,通过“任务引领、小组合作、自主学习、成果测评”等教学环节,形成了“做中教,做中学,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实现了学生乐学、会学、学会的教学目标。公共基础课教学,注重发挥公共基础课在学生综合素养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案例教学、场景教学等;教学中,通过“师生互动、高效有趣”的课堂教学模式,通过角色扮演、小组竞赛等方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来,做到了师生互动、情景结合、高效有趣,提高了学生学习文化基础知识的兴趣,提高了教学效率。

学校高度重视技能教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全面开展“人人练技能、层层搞竞赛”的活动,做到了每个专业都有技能竞赛,每个班级都有技能标兵。建起了电脑艺术设计、餐旅、烹饪、电器维修、商贸等13个创业工作室,达到了乎亩实训环境与工作环境的紧密对接。在第七届光华杯全国中职生创业大赛中,烟信学生获金奖第一名。近四年来,学校在各级技能大赛中,获国家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获山东省5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获烟台市51个单项一等奖,连续六年获得烟台市学生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四年蝉联第一名。

学校坚持“健康为本、德育为先、技能为重、人人成才”的育人原则,实施全员、全程、全面的“三全”育人体系,坚持“五育”并举。文化育人:倡导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理念,抓好电视台、广播站等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文化活动,对学生形成文化引领;教学育人:做到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意识相结合,教学过程与职业品质养成相结合,教学考核与职业精神培养相结合,使学生的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不断提升;活动育人:以文明风采竞赛为主线开展德育活动,将竞赛与教学、德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展社团活动,学生人人参与,突出个性发展,学生思想素质不断提高;环境育人:在各场所设立刊板、名言警句,启迪心智,对学生形成润物无声地熏陶;制度育人:深化德育方法创新:实施班级“三排查”制度和中层干部“约谈学生”活动,加强对问题学生的结对帮扶。借鉴企业文化,模式企管场景,实行了学生“班前会”制度,每天上午第一节各班级召开班前会,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学生轮流主持,自我组织、自我点评、自我教育,提高了学生岁伏森素养,拓宽了德育渠道,使学生天天受教育、天天有进步。严抓学生养成教育,实行行为、仪表、教室、宿舍、队操“五达标”制度,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全国中职生“文明风采”竞赛中,烟信学生获全国一等奖100多项,学校是烟台市唯一一所连续五年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的中职学校。

学校以合作育人为目的,坚持企业先利、资源共享、校企双赢,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协会、职业教育集团、专业建设委员会三个平台的作用,与企业实行“五个共建”,即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专业技能教师队伍,共建专业课程,共建校园文化。

学校成立了由39个企业组成的校企合作协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牵头成立了烟台市和莱州市职教集团,成为烟台市两个职教集团理事单位,同时成立了八个专业建设委员会。与台湾菠菲尔、北京解放军四总部、东方领航集团、济南东方道迩、韩国LGD、莱州新世纪集团等知名企业成立了定单班,定向为企业培养人才。学校还引厂入校,建立了烟信明扬电子厂和企业工作室,在校内为教师和学生了解企业文化、深入生产环境创造了条件。成功的校企合作,大大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效益,实现了学校、企业、学生、家长四方受益。2013年4月,学校为烟台市校企合作现场会提供了现场,崭新的合作模式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学校努力探索职业指导与创业实践的新路子,创设学生优质实训、就业空间。近几年来,学校为社会输送各类毕业生5000多人,许多学生已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学生全部在北京、天津、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地的规模大、效益好、待遇、层次高的企业工作,就业率达到99%以上,优质就业率和就业稳定率均达96%以上。另外,学校每年都有400多名学生通过三二连读、春季高考等途径升入大学,继续深造。

坚持以科研促教改,经过四年的努力,完成了电脑艺术设计等五个重点专业的“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改革工作,建起了符合职业技术人才培养要求的新型教中做、做中教,学中做、做中学教学模式,使学生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各专业全面推行工学结合,为学生提供了实践锻炼的机会,把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发展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到现代职业教育模式的转变,提升了学生的文化素质、职业素质和能力素质,为企业和用人单位量身打造各类人才。全面开展人人练技能、层层搞竞赛活动,建立了完善的专业技能训练和竞赛机制,做到了每个专业都有技能竞赛,每个班级都有技能标兵。建起了电脑艺术设计、餐旅、烹饪、电器维修、商贸等8个创业工作室,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学生为主、专业教师参与,进行实际操作,实现了实训环境与工作环境的紧密对接,有力提升了师生的实战水平。2009年我校烹饪专业的学生获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热烹和果蔬雕两项第一,在全国比赛中再获两个二等奖;动画制作专业和电子产品装接首次组队参赛,获烟台市团体二等奖,在莱州市“状元杯”计算机行业技能大赛中,我校学生包揽前十名。在全市艺术月活动中,我校节目连续多年获一等奖,并代表莱州参加烟台、山东省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学校每年都举办一届技能文化节,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全面展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学生到校以后的学习水平,受到高度评价。

坚持学校教育与培训教育并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校积极开展企业培训、社区培训、成人教育等,突出抓好政府补贴项目培训、企业合作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三个重点,使职业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增强了社会服务能力,满足了社会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学校与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七所高校合作,开设了师范类、文法财经类、理工类、医疗类等23个专业的培训,年招收本科、专科函授生300多人。与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高校合作,率先开展成人高等网络教育,2014年秋季,招收学员166人。与莱州市民政局、劳动就业办、农业局、教体局等部门合作,开展退役士兵、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阳光工程、信息技术、企业管理、工程预算、统计、安监、现代礼仪、餐厅服务、中餐烹饪、车工、焊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培训,年培训26000人日。

近四年,学校为社会输送各类毕业生5000多人,许多学生已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学生全部在北京、天津、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地的规模大、效益好、待遇、层次高的企业工作,就业率达到99%以上,优质就业率和就业稳定率均达95%以上。另外,学校每年都有400多名学生通过三二连读、春季高考等途径升入大学,继续深造。

学校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大力开展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与山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潍坊医学院等开展师范类、理工类、医疗类函授教育。今年与山东大学联合开展网络教育,现已成为山大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2013年春季开始招生。学校常年举办各类培训,主要包括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计算机、企业管理、工程预算、统计、安监、现代礼仪、餐厅服务、中餐烹饪、车工、焊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培训,年培训1.5万多人次。

2022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档档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八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行肆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选考科目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特殊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163cm-174cm(净高),男生173cm-185cm(净高)。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斑点,无精神病史,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2.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蠢蚂女生162—175cm(净高),男生172—185cm(净高)。

外形:着夏装时体表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履职的各类急慢性疾病。

视力: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佩戴眼镜)不低于C字视力表0.7;无斜视、色盲、色弱。

政审:政治审查良好,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夏季高考普通类常规批

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采取“专业+院校” 志愿 填报模式的省份,根据该省份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对未高考综合改革、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上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规则依次择优录取。

2.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批

按专业类别根据专业计划,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根据各专业计划,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则依次录取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将考生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所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 体育 类专业遵循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体检结论为“可不予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与就业处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等。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新生 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 毕业 时,考试鉴定合格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院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6386611 6385511 6381766 6937292

学院网址:

邮箱: zhaosheng@ytetc.edu.cn

2023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贺闭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707。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邮编:264003。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申诉电话:0535-6911901  6911811。

第十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办公电话对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咨询电话:0535-6911900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3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7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人中举,退役军人招生计划30人。

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

2.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3.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4.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3.单独招生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净高)163cm-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禅培裂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考生需在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我院和选择专业。申请免试考生也必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考生报名 成功 后,需在2023年2月10日8:00—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报名缴费”,登录后通过微信扫码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  考试

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打印准 考证

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

(二)单独招生考试(测试)科目及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3门,包括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三科,三科合为一份试卷,合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 视频 面试 ,总分100分。具体要求为:

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15:00点前将自行录制的专业综合视频上传到考试指定邮箱:752740267@qq.com。(请以“姓名+准考证号”为主题进行邮件发送)。

录制专业综合视频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自我介绍:包括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禁止出现考生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凡出现者按照作弊进行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综合视频镜头展示内容要求:

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1)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时间在一分半左右。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2)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3秒、右转停留3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女生:面部、手臂、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手掌、手背位置;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仪容仪表要求:

(1)仪容:

考生头发应梳理整齐,露出前额、耳朵及颈部;女生盘头,化淡妆,不得戴美瞳、假睫毛、假发;男生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抵领;发色黑色或自然色;指甲油只允许裸色或淡粉色(不含珠光)。

(2)仪表:

女生须着显身材的职业裙装(短袖白衬衣、半裙长度膝盖上5公分)、黑色高跟皮鞋、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帽子、丝巾、首饰;男生着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

视频时长要求: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5.单独招生的考试(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能力测试均为网上测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赋分。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考试时长30分钟。

2.职业能力测试方式:网上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相关要求同单独招生报考该专业要求。

(四)单独招生考试(测试)成绩确定

1.考生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4.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 学习 。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前将获奖证 书 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一份、《免试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535-6911900,邮编:264003。

(五)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六)考试时间

2023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招生实际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院成立安全保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二)考核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学院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学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

1.由学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可以报两个专业 志愿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他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4月3日前,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8.我院录取的所有类别考生(含退役军人类),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录取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考试、录取、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存在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11900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乘坐62路公交车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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