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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职业学院2023年秋季入学什么时间报名(入学指南)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5-18 02:52:42

本文目录一览: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条件如下:

考生须首先通过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需选报春季高考,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需选报夏季高考。

参加菏泽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全部合格,有一科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普通类)液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生,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面向退役军人招生,退役军人报考应取闹扒兆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生。此铅

菏泽职业学院的录取原则:

1、各招生专业均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普通类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一科者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一科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普通类(面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素质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2023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菏泽家政烂宴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山东 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第六条 学院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 书 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 考试 考核办法,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纪检督查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为800人;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为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学制三年。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招办负责、纪委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一)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基蔽会人员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 毕业 生开展。

(二)各招生专业文科、理科兼收;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在外国语的 学习 中,各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核办法

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会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方案。

(一)  单独招生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和准 考证 下载打印详见学院网站通知。考试形式:线上或线下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2、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搏历州 面试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方式及考试时间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调剂及录取原则

计划调剂: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情况可以调剂。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下同)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计划未满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第十九条 公示无异议,我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530-4682198。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2023年2月22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专科)学习。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 新生 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生 就业 ,由学校统一签发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邮编:274300

网  址:

电子邮箱:hzjzzyxyzsb@126.com

传 真: 0530-4682191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菏泽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23年菏泽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菏泽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搏历州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菏泽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精神,结合本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戏曲表演专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55

第七条 学校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政策,编报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戏曲表演专科专业,招生计划40人。

2.报名条件:2023年高职(专基蔽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3.报名要求: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烂宴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2月27日

(2)测试内容:语文、数学。

(3)测试方式:菏泽学院自主测试

(4)试卷分值:语文分值为100分、数学分值为100分,两科分值共2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2)测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满足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具有戏曲演唱或者戏曲伴奏功底,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两个方向(考生2选1)。戏曲演唱方向:戏曲唱念100分(6分钟以内)、形体基本功100分(3分钟以内)、视唱30分;戏曲音乐方向:戏曲曲牌演奏100分(乐器自备,6分钟以内,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种类不可配备伴奏人员)、曲目演奏100分(戏曲曲牌除外,乐器自备,3分钟以内,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种类不可配备伴奏人员),视唱30分,各方向满分均为230分。

(3)测试方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精神,经教育厅批准,我校戏曲表演专科专业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第十五条 考试组织

1.命题。在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考试保密要求组织命题。

2.阅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要求。具体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我校会在菏泽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请及时关注。

第十六条 报名、缴费及准 考证 打印

1.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位考生只可选报一所学校。报考我校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1个专业 志愿 。

2.缴纳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报名 成功 的考生在考试前到菏泽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现场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如因疫情原因不能现场办理,我校会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相关事宜。

第五章 成绩认定及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一科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3.计划调整:我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4月6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无法正常完成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学后,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校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考试资格、冒名顶替或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六章 培养方式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戏曲表演专业基本学制三年,采取全日制在校 学习 的方式培养,不服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习培养安排的考生予以取消录取资格和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监督和申诉

第二十七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并设有监督和申诉电话(0530-5668286)。凡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招生办公室申请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复核。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菏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5668117 5525186

招生信息网:()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菏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菏泽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菏泽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纳烂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7;报考代码:E477。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编:27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录取 就业 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22年招生总计划5300人,春夏季 高考 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 校招 生 填报志愿 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搜尘向社会公布。学院公布计划网址:。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未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关于春季高考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 书 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洞漏漏〔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符合 毕业 要求者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菏泽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菏泽职业学院解释。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3957777  5313222

监督电话:(0530)3130367

网址:

电子邮箱:hzzyxyzb@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编:274000

菏泽职教园招生标准怎么报名

菏泽职业学院报名条件:

1、菏泽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悉枝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搭李、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睁辩力成绩高的考生。

4、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5、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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