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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山东烟台财政学校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5-01 10:53:49

本文目录一览:

烟台一中2023年招生范围

烟台一中2023年招生范围是:根据四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生源测算等情况,今年幸福新校初步计划招收12个班。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创建于1931年9月28日,原名“烟台私立芝罘中学”(因国家法律政策要求不得用地名命名,故改为“志孚中学”)。195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最早的十五处重点中学之一,1993年被命名为山东省首批规范化学校。学校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东端,依山面海,风景秀丽。

烟台一中校舍面积12万余平方米,拥有6万多平方米的各类建筑,包括现代化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微机室、音乐教室、画室、阅览室一应俱全,且均按国家一类标准配置。其古朴大气的校园风格以及遍布校园、象征着一中风骨的常青的片松,形成了一中独有的文化特质。

近年来,学校确定了“办精品学校,以优质的教育服务于人民”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治校方略,经过多年外引内培和流动管理,塑造了一姿颤旦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学校有高级教师194人,一级教师205人,研究生学历7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6人,省、市迹扰、区拔尖人才、教学能手、优秀教师190多人次。洞碧

烟台职业学院单招录取线2023

烟台职业学院单招录取线2023年是180分。

烟台职业学院2001年建校,是厅带经山东省人民政哗慧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历史悠久,声誉卓著。学校由原烟台职工大学、烟台工业学校、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乱伏答对外经济学校、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电视大学等7所学校先后合并组建而成,秉承“顽强拼搏、团结协作、追求卓越、扎实工作”的学校精神。

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和“国际影响力50强”。

学校位于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面碧海金沙映眼,周边绿意葱茏,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500余亩,其中校舍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2.6亿元,馆藏图书162万册。

桃李芬芳,砥砺奋进。每年招生5000多人,新生报到率、招生分数、办学规模在全省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社会满意率达到95%以上,被评为“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工业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 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审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广告 艺术 设计、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烟台职咐槐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二、烟台职业学院简介

烟台职业学院(Yantai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 山东 省烟台市,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陆简扮东省 大早灶学生创业 教育示范院校 、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始建于1946年;2001年,烟台职工大学、烟台工业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合并升格为烟台职业学院;2002年,山东省对外经济学校并入;2005年,烟台教育学院、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烟台分校)并入。

2023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贺闭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707。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邮编:264003。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申诉电话:0535-6911901  6911811。

第十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办公电话对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咨询电话:0535-6911900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3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7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人中举,退役军人招生计划30人。

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

2.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3.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4.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3.单独招生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净高)163cm-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禅培裂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考生需在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我院和选择专业。申请免试考生也必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考生报名 成功 后,需在2023年2月10日8:00—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报名缴费”,登录后通过微信扫码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  考试

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打印准 考证

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

(二)单独招生考试(测试)科目及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3门,包括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三科,三科合为一份试卷,合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 视频 面试 ,总分100分。具体要求为:

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15:00点前将自行录制的专业综合视频上传到考试指定邮箱:752740267@qq.com。(请以“姓名+准考证号”为主题进行邮件发送)。

录制专业综合视频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自我介绍:包括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禁止出现考生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凡出现者按照作弊进行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综合视频镜头展示内容要求:

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1)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时间在一分半左右。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2)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3秒、右转停留3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女生:面部、手臂、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手掌、手背位置;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仪容仪表要求:

(1)仪容:

考生头发应梳理整齐,露出前额、耳朵及颈部;女生盘头,化淡妆,不得戴美瞳、假睫毛、假发;男生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抵领;发色黑色或自然色;指甲油只允许裸色或淡粉色(不含珠光)。

(2)仪表:

女生须着显身材的职业裙装(短袖白衬衣、半裙长度膝盖上5公分)、黑色高跟皮鞋、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帽子、丝巾、首饰;男生着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

视频时长要求: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5.单独招生的考试(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能力测试均为网上测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赋分。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考试时长30分钟。

2.职业能力测试方式:网上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相关要求同单独招生报考该专业要求。

(四)单独招生考试(测试)成绩确定

1.考生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4.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 学习 。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前将获奖证 书 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一份、《免试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535-6911900,邮编:264003。

(五)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六)考试时间

2023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招生实际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院成立安全保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二)考核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学院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学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

1.由学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可以报两个专业 志愿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他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4月3日前,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8.我院录取的所有类别考生(含退役军人类),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录取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考试、录取、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存在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11900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乘坐62路公交车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

官方网站:

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烟台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39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中路2018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烟台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判模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掘肆缓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区、市)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二条  选测科目要求:全部招生专业均无选测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雹悔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各省 志愿 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

3. 艺术 类专业录取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4.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 考试 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 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核查身份证、准 考证 、电子档案、体检报告等形式进行复查,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烟台职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进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就业 :学校主动为 毕业生 联系工作岗位,按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帮助 毕业 生及早落实工作岗位。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申诉电话0535-6927369。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烟台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电话:0535—6927062  传真:0535-6927063

学校网址:   电子信箱:ytdd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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