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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平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30 07:52:19

本文目录一览:

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青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我市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整市推进、提质培优,主动对接职教高考,深化普职融通,拓宽学生升学通道。主动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学调整专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9.5万人,共计划招收中职学生3.9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专(含普职融通实验班)、技工教育。

各学校要根据本单位教学、住宿、师资等基本条件,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计划,防止出现招生人数超出学校容纳能力的问题。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严格审核、下达各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工作需要,今年市教育局将整合局属职业学校汽车维修相关专业,将优质资源集中到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三、招生政策

(一)“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附件1),“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我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兆枝。2022年,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不再与青岛农业大学合作招收产品设计专业(本科专业)专业学生。西海岸新区职业中专原与青岛理工大学合作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专业),调整为与潍坊学院合作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本科专业)。青岛旅游学校原与青岛大学合作的酒店管理专业,调整为与青岛大学合作旅游管理专业(本科专业)。今年,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参与其他批次录取。

(二)综合高中试点。为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搭建学生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市教育局2022年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招生。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办法和学籍注册等与普通高中相同。支持各区、市借鉴综族物敏合高中办学模式,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综合高中试点。

(三)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争取省教育厅支持,蚂型调整部分五年制贯通培养合作专业点,合理确定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

(四)普职融通实验班。完善普职融通实验班的相关制度,开展新型普职融通试点。今年,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与青岛六十八中、青岛华夏职业学校与青岛六十六中、青岛旅游学校与青岛六十七中开展新型普职融通班试点,即学生注册中职学籍,在对口普通高中学习(附件2)。新型普职融通实验班录取时,先纳入分数带录取,面向四区和高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分数带录取结束后,缺额部分转入职业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普职融通批次,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其他普职融通班试点继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在中职学校学习。实验班学生注册中职学籍,学制三年(附件3)。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录取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主要面向职教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五)“爱基金·鼎志班”招生。继续在青岛烹饪职业学校举办“爱基金·鼎志班”(以下简称“鼎志班”),招生计划35人(各区、市推荐名额见附件4)。“鼎志班”招收有关区、市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四区和高新区学生直接向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递交审核材料、报名(邮寄或快递方式),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由各区、市教体局负责推荐,由青岛烹饪职业学校组织实施。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设定为100分。

(六)足球特长生和特教学校招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职业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并在本校相关专业注册学籍。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关于公布2022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22〕13号)。特教学校中专层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七)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五年制高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二是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各区、市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全市所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工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

(八)各批次志愿顺序。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分数带录取(新型普职融通班)、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共6个批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一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九)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其他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

(十)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继续执行职业学校不退档不改录相关政策。继续通过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上增加报名告知、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允许学生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报考职业学校志愿。

四、有关要求

(一)适当提高我市职业学校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扩大招收城乡劳动者数量,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能够接受适合的中职教育。

二是积极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适当提高我市职业学校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三是鼓励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陇南、定西、菏泽安排专项招生计划,确定培养方式,做好学校接收对口帮扶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四是在满足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允许职业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经申请增加外地生源招生计划。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区、市教体局要继续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对职教高考、新型普职融通实验班、“3+4”本科、综合高中实验班、五年制贯通培养、职业教育免学费、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使考生及家长能够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

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引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方向。各单位要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各区、市教体局,各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在门户网站上及时登载本年度全市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使所有有意向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各区、市教体局要严格审查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审核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等,面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坚决取缔招生资格。各区、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对于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予注册学籍。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共同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各级招生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要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违反职业教育招生不退档不改录的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教处联系。

联系电话:85912847

1.青岛市2022年“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计划

2.纳入分数带录取的新型普职融通试点招生计划

3.普职融通班试点招生计划

4.“鼎志班”各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青岛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

2023年山东综评招生有哪些学校

山东综合评价招生学校有: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济南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23年山东综合评价招生学校有91所,分别是淄博职业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济南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烟台职业学院潍坊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等等学校进行综合评粗老价招生。

2022年在山东省开展招生试点工作的高校为11所,与2021年相比没有变化,分别是: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此外,依然有8所省外高校在烂运山东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是: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深圳理工大学岩历升。

之前在2021山东省高校综合评价政策(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相信考生和家长们也已经注意到,山东省综评政策对考生很有利!重点体现在降分幅度上,以山东师范大学为例,化学专业相比高考的570分,竟直降72分!

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已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试点高校要在报名前公布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条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

报考要求应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考察探究活动、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积极调动整合高校资源参与高中学校的开放性、研究型和跨学科等项目学习课程设计。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要求自主报考并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

2023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3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船舶动力工程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单独 考试 招生计划-普通类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二、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Qingdao Harbour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是一所由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全日汪和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0年4月首陵哗,被交通运输部评为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6年2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75年交通部投资建设的“青岛水运技工学校”,1978年更名为青岛港湾学校,1986年12月划归青岛港务局负责管理,2002年6月 山东 省教育厅同意筹建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者行准建立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平度有没有3+2的春季招生学校

平度有3+2的春季招生学校。根据查询相关键唤公开信息显示,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度职教中心),是3+2的春季招生学校,3+2是带知指的高职教育专本贯通培养教育模式,是指在稿行凯专科就读三年之后通过考核可进入本科就读两年。

2023年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青岛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 考试 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迟镇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嫌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68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1007号。

邮政编码:266318。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院系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测试工作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下,分别负责测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开展。

第九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32-58255291。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考试(夏季 高考 )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名及 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 报名

1.报名条件

(1)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 毕业生 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5)芹旦模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2.报名方式

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

3. 志愿 填报

考生需认真 阅读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按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对不符合我校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由此产生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首饰设计与工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选报一个专业志愿,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十四条 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及时登录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缴费 成功 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五条 准 考证 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及时登录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下载准考证、考试相关要求等(详见学校官网通知)。

第十六条 考试说明

1.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方案及时间将于2023年2月24日前发布,详见学校官网通知)。

2.考试形式暂定为现场考试,视疫情防控要求或有调整,具体以学校官网最终考试通知为准。

3.命题与评阅

由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命题、考试及评阅,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 理工 作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命题、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科学制定评阅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校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相关专业素质测试或面试方案将于2023年2月24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及时查看并按时参加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2.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按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 2023年4月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并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被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与普通高校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招生网址及咨询电话:

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2-58255088、58255089

学校申诉电话:0532-5825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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