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山东济宁商业学校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9 2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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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3年 山东 理工 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物中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陵蚂散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技术与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应急救援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旅游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简介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Shandong Polytechnic College),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山东省“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高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校始建于1950年,前身是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2006年合并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机电学校和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2009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改制为山东理工尺氏职业学院。
2020年山东济宁中考招生计划
环球网校快问整理了关于2020年山东济宁中考招生计划,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日前, 济宁市2020年高中学段招生报名工作全面开始,全市各高中相继公布招生简章。
济宁一中:计划招生1800名学生,36个班,含特长生90名,招收济宁城区及兖州区初中学校哗粗学生。
育才中学:计划招生1250名学生,含一个新疆班。
济宁市实验中学:计划招生1500名学生,30个班,含艺体生75人。
济宁市英才高级中学:计划招生500名学生,含特长生50人。
济宁海达行知学校:计划招模备生1000名学生,济宁城区和各县市区800人,含特长生,济宁市外200人。
济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专业生计划招生150名学生,美术类(含书法)80至100人,音乐类(含声乐、器乐和民族舞蹈)20至30人,体育类不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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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济宁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度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饥芹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济宁学院,1045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273155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规章,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第十条 济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扮正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外语语种限定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位次原则进行录取。
学校执行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 志愿 ,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一)普通类(普文、普理)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并参考体检情况,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二)山东省公费 师范 生录取原则
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烂缺毕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 体育 类专业录取原则
运动康复、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
(八)考生报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及时通过济宁学院招生网公布。
学校按录取 新生 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普通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济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对以济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济宁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3196696 3196209
传真:0537-319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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