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山东高青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9 11:13:32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3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 2、2023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 3、2022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4、2022淄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
- 5、山东职业学院综评2023
2023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 山东 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氏没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 校招 生“十严禁” 、“30 个不得”等 工作 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侍核基行“学 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单独招生:除退役士兵和运动专长外的单独招生考生,均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 考试 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1 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 不予录取。所有在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予录取。
(2) 综合评价招生:以所有参加考试的综评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1:1.1 的比例划定统一的 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老谨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 第一专业 志愿 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 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 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 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 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 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4) 退役士兵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5) 运动专长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根据报考单独招生运动专长考生按照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与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报考综合评价运动专长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最终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 录取时使用,我院 2023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进行计划调增。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 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院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 书 ,承诺被录取 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4.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023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023年 山东 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单独 考试 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招生专业均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业 志愿 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面向我举桥虚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单独招生(基层医疗卫生类)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卫生与全科医疗基本知识成绩、医学人文常识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4.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录取时可以对各类别和各专业之间计划进行调整。对没有报满的专消扒业可以缩减计划,对报考学生较多的专业可以增加计划。
5.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正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 毕业 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 学习 。
2022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淄博职业链烂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棚凯漏、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邮编:2553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 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淄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 考试 、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组织保障及申诉渠道
1.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2.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由考生本人提出 书 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传真至0533-2342316。考生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 淄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2348608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孙碧求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为260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105人(含退役军人计划10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名缴费及考试安排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2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按照《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4.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不可重复报考。
5.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 志愿 ,不设调剂志愿。
6.免试录取规定:符合山东省单独招生免试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33-2342033
7.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
(3)身材匀称、五官端庄、肤色健康;
(4)无口吃、无明显“O”型或“X”型腿;
(5)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
(6)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7)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8)政审: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报考学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组织的 面试 ,取得面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面试细则详见学院网站。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 考证 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随时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费,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 成功 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为便于安排 学习 ,退役军人报考单独招生仅限报考如下专业:市场营销(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计算机 应用技术(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2)网上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测试)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3.评分:依据《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测试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2.综合评价招生。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满分为11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满分为190分,合计总分为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办法为,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十一科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确认。即,每科“合格”计10分,“不合格”计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公示预录取名单。
4.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5.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新生 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55300
招生信息网:
电话:0533-2348111、2342088、2821888、2342033
电子邮箱:zb@zbvc.edu.cn
备注: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信息,所有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的招生信息网。
2022淄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
2022年淄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在 山东 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通常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比普通专业 分数线 低10-20分,但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费 比较贵,少则2-3万元/年,多则5-6万元/年,10-20万元/年也有,那些家庭条件较好但分数不够目标院校普通专业的同学可以考虑。
一、2022年淄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
二、淄博职业学院简介
淄博职业学院坐落于齐国故都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示范性燃卜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能力是服务发展的重要指标,确定了“立足高职教育,突出应用研究”的 工作 方针,与企业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承担技术开发项目、联合申报专利,构建起了具有高职特色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
学院起源于1956年建立的淄博商业学校;兄段磨2002年7月组建淄博职业学院;2009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山东轻工美术学校羡斗并入淄博职业学院;2007年入选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5月通过验收,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 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山东职业学院综评2023
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成绩(单独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评价贺判陵招生: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低于录取资格线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如免试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调整仍不能满足情况下,依据考生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排序规则如下:国家级、省级依次递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单独招生免试考生在报名截止及学校资格审核通过后5天内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如具有免试资格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不再组织非免试考生相关测试与录取环节(此类特殊情况,非免试考生全额退费)。
第十八条 参加单独招生的非免试考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详见“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的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综合成绩和单项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前三名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拥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禅戚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5.其他学校认可的特长。
第二十条 录取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在第一时间通过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管理规定,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第二十二条 申诉复核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以登录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冲行查询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诉及成绩复核申请。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标签:山东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