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莱阳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9 03: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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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卫校2023年录取分数线
莱阳卫校2023年录取分数线如下:
根据查询山东莱阳卫校学校官网得知,该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4”本科高等职业教育540.1分。
莱阳卫生学校现开设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剂)、医学检验技皮世术、口腔医学技术(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技术等六个专业。举办“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三二连读”高职和三年制中专三个学历层次的全日制教育,同时联合开办本、专科成人函授、网络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以及各类职业资格培训等非全日制教育,全日制在校学生5400余人。
护理专业创建于1951年,省级品牌专业;是全国护理职教联盟理事长单位、全国“标准化病人”教指委副主委单位、全国“标准化病人”实践教学示范基键宽地;获中央财政支持;获批省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拥有稿握亮省级教学团队、省级名师工作室、省青年技能名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评委。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创建于1971年,是省“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专业,全国、省卫生专指委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分委会副主委单位,市示范性专业,市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联盟牵头单位。
2023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 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根据考生 志愿 意向、社会世扰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学校办学目标定位、教学条件等情况,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就业网、“相会莱职”微信公众号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及缴费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12330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选择专业志愿,并同时在局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上进行缴费。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个专业志愿。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素质测试费用和综合评价测试费用。
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考试形式、科目、分值及时间
1、单独招生(普通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的方式,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考试采用网上考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考生需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查询),分值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搜腊旦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规定的时间。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总分430分。素质测试科目(内容):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考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分值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230分(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赋分)。
(2)考试时间
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的方式,总分200分。素质测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测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
(2)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4、准 考证 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关注学校单独招生网上通知)打印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和计划调整原则
1、录取规则
学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所有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别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参考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科目成绩依次确定录取位次。
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综合评价招生中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试的,退役军人不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均不录取。
2、计划调整原则
①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不超过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均为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学校的考生,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报名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信息报送和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校招生就业网()、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八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单独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76267072
监督电话:0531-78807919,76267637
电子邮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学校网址:
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姿世培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区内院校高职单招工作流程为:考生高考报名、院校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经教育厅审核后公布、院校按教育厅审批的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公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院校下载考生信息、考生领取院校发放的《准考证》、院校组织考试、院校公示考生成绩、院校公示拟录取名单、院校上传拟录取名单、履行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电子注册
招生院校公布与公示的内容均须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开发布
二、编制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高职单招计划编制工作
3月2日前,区内招生院校高职单招计划须经教返好育厅审批后,通过专门网络平台上传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纸质计划表盖章后报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备案
高职单招结束后,招生院校须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上传高职单招计划
编制的高职单招分专业招生计划要与已录取考生的专业名称、科类等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造成录取数据审核不通过、录取新生无法电子注册等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自负
按照教育部和有关文件精神,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当年职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低于50%的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高职单招限制招生
三、公布招生方案
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的要求,做好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公布工作
(一)区内招生院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应于2月24日前报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核后,通过院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前,“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招生院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本校官网链接
(二)招生院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除须符合相关要求外,还应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内容
文字表述应准确明了、无歧义
不同录取科类的考生,考试内容、评价标准须有所区别,充分体现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有关安排,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延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高职单招录取的院校,据此安排好本校高职单招相关工作
(三)各院校考试科目单科(单项)满分不得超过300分,各科目(各项)累加后的总分不得超过750分
四、网上填报志愿
(一)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完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并正确选择报考类别,兼报志愿规定如下:
1.蒙授美术[即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考生,可以兼报美术类专业志愿;蒙授音乐[即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考生,可以兼报音乐类专业志愿;蒙授其他艺术[即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考生,可以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蒙授体育[即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考生,可以兼报体育类专业志愿
2.蒙授艺术(文)[即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体育(文)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志愿;蒙授艺术(理)[即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蒙授其他艺术(理)]、蒙授体育(理)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志愿
3.艺术(文)[即美术(文)、蒙授美术(文)、音乐(文)、蒙授音乐(文)、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文)、编导(文)]、体育(文)[含蒙授体育(文)]考生可以兼报文科志愿;艺术(理)[即美术(理)、蒙授美术(理)、音乐(理)、蒙授音乐(理)、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理)、编导(理)]迹唯、体育(理)[含蒙授体育(理)]考生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4.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不可互相兼报;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可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招生专业
5.蒙授文科考生,可以兼报文科志愿;蒙授理科考生,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定于3月2日至6日进行
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
高收费专业是指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
(三)未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院校,4月6日编制二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厅批准,不得追加计划,4月7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安排在4月7日至9日
已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院校,原则上不再参加征集志愿
(四)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招生院校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
(五)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按报考院校的相关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与录取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国家和有关疫情防控最新政策,结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校高职单招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招生院校首次高职单招考试的时间,不得早于3月6日、不得晚于3月16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晚于4月12日
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非现场方式开展高职单招工作;要总结线上考试经验,提早谋划疫情防控新政策下的线上考试,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
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按规定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招生院校应于本校高职单招全部考试科目(项目)考试结束后7日内,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考生成绩至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分院校、分科类、专业考生成绩
考生答卷和相关考试记录等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1年,考试相关电子数据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4年
(五)招生院校按照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录取考生均须有相应考试科目(项目)的考试成绩
招生院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六)公示期结束后,招生院校按时上传参加首次网报志愿和二次征集志愿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至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传时间分别为4月1日前和4月26日前
(七)“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分院校、分科类、分专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录取专业等
六、工作要求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组织高职单招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公布、录取和接待考生来信来访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严禁委托、雇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其他相关人员等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通过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组织学生报到注册、降低录取标准等方式违规录取考生;严禁通过凭空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方式违规违法录取考生
(三)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
严禁教师包办考生报考手续,严禁教师有偿为高校组织生源,严禁误导或错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招生院校高职单招考生成绩上报后,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随机抽查相关院校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试工作记录等,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在高职单招期间,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须按要求全程参与监督
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的考生、高校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七、其他
(一)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区开展高职单招的区外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可使用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他相关考试或考核按规定执行
(二)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月18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