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校招生网,职校招生与学历提升信息网。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中国职校招生网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中国职校招生网

>

职校资讯

>

招生计划

青岛市平度第三职业高中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8 10:33:48

本文目录一览:

平度优选计划2023考试时间

平度优选计划2023考试时间介绍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6:00;

初审时间:2023年3月10日11:00—3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0日11:00—3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0日11:00—3月15日16:00。

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须先进行注册,根据注册提示,设置密码并重新登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郑绝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如实、规范填写。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2.上传审核资料。报名时,考生需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个人无业承诺书,并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和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上传图片格式根据报名系统要求或提示进行设置)。除上述材料外,2022年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照片。

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照片。材料上传成功喊亮姿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待审核期间无法更改、补充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而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键凳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审核时间内,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的,在2023年3月1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4.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3年3月15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3年3月15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姿世培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区内院校高职单招工作流程为:考生高考报名、院校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经教育厅审核后公布、院校按教育厅审批的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公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院校下载考生信息、考生领取院校发放的《准考证》、院校组织考试、院校公示考生成绩、院校公示拟录取名单、院校上传拟录取名单、履行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电子注册

招生院校公布与公示的内容均须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开发布

二、编制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高职单招计划编制工作

3月2日前,区内招生院校高职单招计划须经教返好育厅审批后,通过专门网络平台上传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纸质计划表盖章后报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备案

高职单招结束后,招生院校须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上传高职单招计划

编制的高职单招分专业招生计划要与已录取考生的专业名称、科类等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造成录取数据审核不通过、录取新生无法电子注册等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自负

按照教育部和有关文件精神,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当年职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低于50%的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高职单招限制招生

三、公布招生方案

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的要求,做好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公布工作

(一)区内招生院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应于2月24日前报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核后,通过院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前,“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招生院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本校官网链接

(二)招生院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除须符合相关要求外,还应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内容

文字表述应准确明了、无歧义

不同录取科类的考生,考试内容、评价标准须有所区别,充分体现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有关安排,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延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高职单招录取的院校,据此安排好本校高职单招相关工作

(三)各院校考试科目单科(单项)满分不得超过300分,各科目(各项)累加后的总分不得超过750分

四、网上填报志愿

(一)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完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并正确选择报考类别,兼报志愿规定如下:

1.蒙授美术[即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考生,可以兼报美术类专业志愿;蒙授音乐[即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考生,可以兼报音乐类专业志愿;蒙授其他艺术[即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考生,可以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蒙授体育[即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考生,可以兼报体育类专业志愿

2.蒙授艺术(文)[即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体育(文)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志愿;蒙授艺术(理)[即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蒙授其他艺术(理)]、蒙授体育(理)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志愿

3.艺术(文)[即美术(文)、蒙授美术(文)、音乐(文)、蒙授音乐(文)、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文)、编导(文)]、体育(文)[含蒙授体育(文)]考生可以兼报文科志愿;艺术(理)[即美术(理)、蒙授美术(理)、音乐(理)、蒙授音乐(理)、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理)、编导(理)]迹唯、体育(理)[含蒙授体育(理)]考生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4.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不可互相兼报;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可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招生专业

5.蒙授文科考生,可以兼报文科志愿;蒙授理科考生,可以兼报理科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定于3月2日至6日进行

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

高收费专业是指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

(三)未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院校,4月6日编制二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厅批准,不得追加计划,4月7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安排在4月7日至9日

已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院校,原则上不再参加征集志愿

(四)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招生院校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

(五)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按报考院校的相关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与录取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国家和有关疫情防控最新政策,结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校高职单招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招生院校首次高职单招考试的时间,不得早于3月6日、不得晚于3月16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晚于4月12日

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非现场方式开展高职单招工作;要总结线上考试经验,提早谋划疫情防控新政策下的线上考试,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

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按规定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招生院校应于本校高职单招全部考试科目(项目)考试结束后7日内,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考生成绩至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分院校、分科类、专业考生成绩

考生答卷和相关考试记录等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1年,考试相关电子数据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4年

(五)招生院校按照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录取考生均须有相应考试科目(项目)的考试成绩

招生院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六)公示期结束后,招生院校按时上传参加首次网报志愿和二次征集志愿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至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传时间分别为4月1日前和4月26日前

(七)“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分院校、分科类、分专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录取专业等

六、工作要求

(一)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组织高职单招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公布、录取和接待考生来信来访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严禁委托、雇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其他相关人员等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通过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组织学生报到注册、降低录取标准等方式违规录取考生;严禁通过凭空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方式违规违法录取考生

(三)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

严禁教师包办考生报考手续,严禁教师有偿为高校组织生源,严禁误导或错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招生院校高职单招考生成绩上报后,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随机抽查相关院校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试工作记录等,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在高职单招期间,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须按要求全程参与监督

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的考生、高校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七、其他

(一)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区开展高职单招的区外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可使用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他相关考试或考核按规定执行

(二)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月18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青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及政策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我市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整市推进、提质培行埋者优,主动对接职教高考,深化普职融通,拓宽学生升学通道。

招生计划

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9.5万人,共计划招收中职学生3.9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专(含普职融通实验班)、技工教育。

各学校要根据本单位教学、住宿、师资等基本条件,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计划,防止出现招生人数超出学校容纳能力的问题。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严格审核、下达各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工作需要,今年市教育局将整合局属职业学校汽车维修相关专业,将优质资源集中到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招生政策

(一)“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我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2022年,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液悔不再与青岛农业大学合作招收产品设计专业(本科专业)专业学生。西海岸新区职业中专原与青岛理工大学合作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专档薯业),调整为与潍坊学院合作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本科专业)。青岛旅游学校原与青岛大学合作的酒店管理专业,调整为与青岛大学合作旅游管理专业(本科专业)。

今年,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

“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参与其他批次录取。

(二)综合高中试点。为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搭建学生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市教育局2022年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招生。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办法和学籍注册等与普通高中相同。支持各区、市借鉴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综合高中试点。

(三)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争取省教育厅支持,调整部分五年制贯通培养合作专业点,合理确定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

(四)普职融通实验班。完善普职融通实验班的相关制度,开展新型普职融通试点。今年,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与青岛六十八中、青岛华夏职业学校与青岛六十六中、青岛旅游学校与青岛六十七中开展新型普职融通班试点,即学生注册中职学籍,在对口普通高中学习。新型普职融通实验班录取时,先纳入分数带录取,面向四区和高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分数带录取结束后,缺额部分转入职业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普职融通批次,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其他普职融通班试点继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在中职学校学习。

实验班学生注册中职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录取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主要面向职教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五)“爱基金·鼎志班”招生。继续在青岛烹饪职业学校举办“爱基金·鼎志班”(以下简称“鼎志班”),招生计划35人。“鼎志班”招收有关区、市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区和高新区学生直接向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递交审核材料、报名(邮寄或快递方式),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由各区、市教体局负责推荐,由青岛烹饪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设定为100分。

(六)足球特长生和特教学校招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职业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并在本校相关专业注册学籍。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关于公布2022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22〕13号)。特教学校中专层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七)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五年制高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二是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

三是各区、市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全市所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工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

(八)各批次志愿顺序。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分数带录取(新型普职融通班)、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共6个批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一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九)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其中,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其他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

(十)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继续执行职业学校不退档不改录相关政策。继续通过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上增加报名告知、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允许学生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报考职业学校志愿。

青岛中职学校推荐

请详阅!2023年山东青岛平度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学位预警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山东青岛平度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学位预警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近年来,雀拆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人口持续增加,平度市城区学校适龄入学儿童阶段性快速增长,部分学校招生安置压力不断加大。为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合理引导入学预期,2023年平度市将实施学位预警制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合法入学权益。

一、实施学位预警的学校

磨戚山东省平度实验小学、平度市胜利路小学、平度市第二实验小学(包括苏州路校区)、平度市广州路小学、平度市南京路小学。

二、具体实施办法

1.山东省平度实验小学:招收片区内有户瞎岁陵籍的学生以及符合外来务工条件的、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在招生片区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平度市杭州路学校小学部就读。

2.平度市胜利路小学:招收片区内有户籍的学生以及符合外来务工条件的、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在招生片区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平度市杭州路学校小学部就读。

3.平度市第二实验小学(包括苏州路校区):招收片区内房产(已确认入住)、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以及符合入学条件期房未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北京路以北的安置在新台路小学就读,北京路以南的安置在平度市行知实验学校就读。

说明:凤台街道参照广州路小学租赁使用新东方双语学校模式,租赁使用平度市行知实验学校教育教学配套设施,以缓解辖区学生入学压力;第二实验小学北校区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在第二实验小学苏州路校区就读。

4.平度市广州路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在青岛市新东方双语学校就读。

5.平度市南京路小学:招收片区内房产(已确认入住)、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以及符合入学条件期房未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安置到平度市南京路小学北校区就读。

6.由于城区各学校各年级的学位已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城区同街道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学。

后期,将依据办学规模和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人数持续实施学位预警,待入学生源压力趋于平稳后解除预警。

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17669622686;17669688658

胜利路小学:17669620773;17669620902

杭州路学校小学部:15610578685;17669681211

第二实验小学:19560777008;87360919

广州路小学:17669681253

南京路小学:15698163007

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88366227

青岛2022年高中招生多少人?

2021年青岛市普通高中敬知贺计划招生约5.8 万人,其中四区、高新区普通高中计划猛燃招生约1.3 万人。其中城阳区5250、西海岸新区10221、即墨区9780、胶州市7140、平度市8280、莱西市4700。

也就是说2022年目前青岛高一学生总数大亮派概在5.8万人左右。

2022年,青岛普通高中一年级计划招生6.5万人。其中市内三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高新区计划招生约1.5万人。

2023年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青岛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 考试 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迟镇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嫌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68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1007号。

邮政编码:266318。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院系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测试工作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下,分别负责测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开展。

第九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32-58255291。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考试(夏季 高考 )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名及 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 报名

1.报名条件

(1)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 毕业生 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5)芹旦模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2.报名方式

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

3. 志愿 填报

考生需认真 阅读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按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对不符合我校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由此产生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首饰设计与工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选报一个专业志愿,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十四条 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及时登录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缴费 成功 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五条 准 考证 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及时登录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下载准考证、考试相关要求等(详见学校官网通知)。

第十六条 考试说明

1.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方案及时间将于2023年2月24日前发布,详见学校官网通知)。

2.考试形式暂定为现场考试,视疫情防控要求或有调整,具体以学校官网最终考试通知为准。

3.命题与评阅

由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命题、考试及评阅,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 理工 作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命题、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科学制定评阅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校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相关专业素质测试或面试方案将于2023年2月24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及时查看并按时参加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2.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按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 2023年4月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并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被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与普通高校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招生网址及咨询电话:

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2-58255088、58255089

学校申诉电话:0532-58255291

2022年招生 在线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中高职专本科院校及计划外招生院校,汇总各校招生要求及专业信息,如您今年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请自愿填写下表,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筛选适合您就读的大学,安排招生老师与您沟通。即刻报名,圆大学梦!
*

学生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当前学历

 

意向专业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zgzyxxz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鲁ICP备202304684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