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8 01:57:48
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职业学院综评2023
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成绩(单独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评价贺判陵招生: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低于录取资格线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如免试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调整仍不能满足情况下,依据考生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排序规则如下:国家级、省级依次递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单独招生免试考生在报名截止及学校资格审核通过后5天内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如具有免试资格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不再组织非免试考生相关测试与录取环节(此类特殊情况,非免试考生全额退费)。
第十八条 参加单独招生的非免试考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详见“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的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综合成绩和单项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前三名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拥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禅戚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5.其他学校认可的特长。
第二十条 录取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在第一时间通过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管理规定,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第二十二条 申诉复核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以登录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冲行查询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诉及成绩复核申请。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标签:山东职业学院
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1281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科技塌余职迅逗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团昌滚工作。
第十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面向全国13个省(自治区)招收三年制专科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分省(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的生源、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结合学院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并通过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 考试 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高 校招 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一)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 平行志愿 模式接受投档,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 志愿 录取,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
(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对进档考生,采取“志愿清”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山东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五) 艺术 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准 考证 》、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顾的原始证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反复比对,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照片等信息和本人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入学后,要切实做好新生的体检复查工作,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事项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通过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1053
联系电话:0536-8187758 、 8187753 、 8187768
咨询QQ群:461549773、 75254441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乘车路线:
浮烟山校区:潍坊火车站广场乘坐69、71、101路公交车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站点下车。
2023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 山东 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氏没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 校招 生“十严禁” 、“30 个不得”等 工作 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侍核基行“学 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单独招生:除退役士兵和运动专长外的单独招生考生,均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 考试 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1 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 不予录取。所有在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予录取。
(2) 综合评价招生:以所有参加考试的综评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1:1.1 的比例划定统一的 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老谨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 第一专业 志愿 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 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 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 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 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 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4) 退役士兵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5) 运动专长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根据报考单独招生运动专长考生按照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与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报考综合评价运动专长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最终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 录取时使用,我院 2023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进行计划调增。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 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院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 书 ,承诺被录取 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4.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山东23年职高人数
2023年山东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14808人。其中高职单招计划招生7958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35223人。以下是2023年山东高职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人数表。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单独招生
(普通类)
单独招生
(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
1
菏辩答泽学院
40
2
3000
160
800
3
齐鲁医药学院
200
30
500
4
1500
100
780
5
山东协和学院御薯
2000
100
408
6
青岛黄海学院
775
50
225
7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400
30
200
8
山东华宇工学院
400
20
9
潍坊理工学院
450
200
350
10
泰山科技学院
400
50
700
11
烟台科技学院
400
50
680
12
青岛电影学院
85
10
35
13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1800
100
440
14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200
20
200
15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900
60
460
16
100
17
50
10
240
18
30
600
19
150
20
670
50
250
21
山东职业学院
50
50
22
290
10
500
23
850
60
600
24
920
60
460
25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512
70
688
26
700
50
450
27
500
60
300
28
900
100
1300
29
680
20
300
30
700
60
700
31
山东交通职镇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