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山东烟台建文学院中专部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6 09:32:16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2、烟台职业学院综评人多吗现在
- 3、烟台一中2023年招生范围
- 4、2022年烟台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 5、2023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6、2023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2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以报考。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从烟台市迹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班学生〕;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服役期间受姿衡哪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已按照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拦桐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除外;相关政策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index.html)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烟台。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系统于2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9:00-11: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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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综评人多吗现在
比较多。通过查询烟台职业学院官网显示2023年烟台职业学院共投放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380人(含招收退役军人计划1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并丛划520人,还是比较多的。烟台职业学腔蔽庆院(YantaiVocationalCollege)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伍握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烟台一中2023年招生范围
烟台一中2023年招生范围是:根据四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生源测算等情况,今年幸福新校初步计划招收12个班。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创建于1931年9月28日,原名“烟台私立芝罘中学”(因国家法律政策要求不得用地名命名,故改为“志孚中学”)。195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最早的十五处重点中学之一,1993年被命名为山东省首批规范化学校。学校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东端,依山面海,风景秀丽。
烟台一中校舍面积12万余平方米,拥有6万多平方米的各类建筑,包括现代化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微机室、音乐教室、画室、阅览室一应俱全,且均按国家一类标准配置。其古朴大气的校园风格以及遍布校园、象征着一中风骨的常青的片松,形成了一中独有的文化特质。
近年来,学校确定了“办精品学校,以优质的教育服务于人民”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治校方略,经过多年外引内培和流动管理,塑造了一姿颤旦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学校有高级教师194人,一级教师205人,研究生学历7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6人,省、市迹扰、区拔尖人才、教学能手、优秀教师190多人次。洞碧
2022年烟台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侍腊:烟台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400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2年学校分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
实行新 高考 改革且按照“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实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和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计划录取。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七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 分数线 ,由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衫
2.山东省内,舞蹈编导(本科)、舞蹈表演(专科)专业使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老念滑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80%+文化成绩×2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东省内,录音艺术(本科)、音乐表演(专科)专业使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已修学分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分别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科技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烟台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
邮编:265600
2023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贺闭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707。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邮编:264003。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申诉电话:0535-6911901 6911811。
第十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办公电话对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咨询电话:0535-6911900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3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7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人中举,退役军人招生计划30人。
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
2.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3.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4.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3.单独招生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净高)163cm-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禅培裂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考生需在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我院和选择专业。申请免试考生也必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考生报名 成功 后,需在2023年2月10日8:00—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报名缴费”,登录后通过微信扫码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 考试
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打印准 考证
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
(二)单独招生考试(测试)科目及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3门,包括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三科,三科合为一份试卷,合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 视频 面试 ,总分100分。具体要求为:
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15:00点前将自行录制的专业综合视频上传到考试指定邮箱:752740267@qq.com。(请以“姓名+准考证号”为主题进行邮件发送)。
录制专业综合视频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自我介绍:包括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禁止出现考生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凡出现者按照作弊进行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综合视频镜头展示内容要求:
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1)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时间在一分半左右。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2)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3秒、右转停留3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女生:面部、手臂、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手掌、手背位置;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仪容仪表要求:
(1)仪容:
考生头发应梳理整齐,露出前额、耳朵及颈部;女生盘头,化淡妆,不得戴美瞳、假睫毛、假发;男生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抵领;发色黑色或自然色;指甲油只允许裸色或淡粉色(不含珠光)。
(2)仪表:
女生须着显身材的职业裙装(短袖白衬衣、半裙长度膝盖上5公分)、黑色高跟皮鞋、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帽子、丝巾、首饰;男生着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
视频时长要求: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5.单独招生的考试(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能力测试均为网上测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赋分。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考试时长30分钟。
2.职业能力测试方式:网上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相关要求同单独招生报考该专业要求。
(四)单独招生考试(测试)成绩确定
1.考生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4.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 学习 。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前将获奖证 书 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一份、《免试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535-6911900,邮编:264003。
(五)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六)考试时间
2023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招生实际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院成立安全保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二)考核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学院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学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
1.由学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可以报两个专业 志愿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他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4月3日前,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8.我院录取的所有类别考生(含退役军人类),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录取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考试、录取、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存在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11900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乘坐62路公交车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
官方网站:
2023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 山东 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氏没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 校招 生“十严禁” 、“30 个不得”等 工作 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侍核基行“学 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单独招生:除退役士兵和运动专长外的单独招生考生,均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 考试 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1 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 不予录取。所有在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予录取。
(2) 综合评价招生:以所有参加考试的综评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1:1.1 的比例划定统一的 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老谨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 第一专业 志愿 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 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 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 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 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 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4) 退役士兵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5) 运动专长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根据报考单独招生运动专长考生按照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与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报考综合评价运动专长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最终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 录取时使用,我院 2023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进行计划调增。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 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院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 书 ,承诺被录取 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4.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