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山东轻工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5 12: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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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园林技术、护理、汽车营销、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悉和计算机广告制作、数控技术。我收集整理了以下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基本信息及招生专业供大家参考。
2022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基本信息 2022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专业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学校简介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原山东工业技术学院暨山东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是以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级技能人才——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直属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院已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是山东工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培训基地,山东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精神文明单位,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级职业技能鉴定所,韩国国际职业能力开发协会(IOA)潍坊国际教育中心,山东技能扶贫主力培训学校。
多年来,学院深入贯彻“四化三结合”的教学理念,大力推行“一体化”教学模式,实现了理论教学,实训操作,企业顶岗实习的充分融合,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学院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达到睁旦盯98%,操行成绩优良率达到90%。学生参加全国及全举办的各项技能大赛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充迟竖分证明了我院的教学理念及办学模式与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相比更具特色、优势和竞争力。
2022潍坊中专学校有哪些
2022潍坊中专有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山东省昌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高密市财经职业中专、山东省信息技术工程学校、山东省潍坊市工业技术学校等。读中专压力小,对文化成绩要求低,强调实践和素质培养。
2022潍坊中专学校介绍
1.潍坊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
3.山东省昌乐县职业中好让等专业学校
4.山东省高密市财经职业中专
5.山东省信息技术工程学校
6.山东省潍坊市工业技术学校
7.山东省安丘市第二职业中专
8.山东省潍坊市商业职业学校
9.山东省潍坊市工商业学校
10.山东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潍坊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潍坊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中袜基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
潍坊卫生学校是一所熔淬着东西方文化深厚底蕴的省部级重点、国家全日卖谨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历经百年沧桑,学校在求索中蹒跚起步,在改革中发展壮大,在创新中走向成熟,在超越中形成了品牌。2005年经山东省教育厅鲁教计字15号文批准,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为“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学校。
2023年春季招生有哪些学校
2023年春考招生学校有潍坊学院、滨州学院、青岛黄海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青岛滨海学院、泰山科技学院等。
潍坊腊纯学院(Weifang University),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
是中国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首批试点建设的省教师教育基地、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潍坊地区网络中心、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春季高考是缓解夏季一次高考对考生的压力,带给考生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高考。有利于延缓社会就业的压力,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了宽松的环境、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促进高校加快教学和管理等世局知方面的改革。
春搜消季高考与传统的夏季高考不尽相同,其主要特点有两个方面:首先,高校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在招生计划上有调节权,生源质量好、学校条件许可,可适当扩大招生名额。
其次,考生有了更多的选择权。除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外,凡符合有关规定者均可在夏季高考之外再选择参加春季高考。
2022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轻工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学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 校招 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校组织的考试采取网上考试方式。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79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各相关工作职能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目标。
第十一条 选派坚持原则、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教职工不得参加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68 211 89。
第十四条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考生本人提出 书 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首慧圆 办公室,电话0533-682588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分专者塌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数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进行调整;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使用。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
(一)单独招生: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
(二)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届 毕业 生。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交费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31日。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间,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志愿 填报平台或学校官网链接登录“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平台”,选择“14079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
(二)报名考试费:考生须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后,登录学校官网的单招报名交费系统进行网上交费,交费起止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请考生本着诚信原则报名考试,报名考试费交费后概不退还。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九条 学校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9:00-12:00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单独招生
总分碧如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230分,文化素质200分。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6日-20日,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春考技能测试信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文化素质由学校组织 面试 (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9:00-12:00),包含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
(二)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
总分500分,由学校组织面试。其中,综合能力200分,职业潜质300分。
(三)综合评价招生
总分500分,由学校组织面试。其中,综合能力150分,职业潜质150分,文化素质200分。该类型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对应成绩由学校组织专家团队根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情况在客观评价基础上赋分。
第二十一条 网上考试办法
详细测试办法于考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根据考生类别,按照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职业潜质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职业潜质、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各类别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月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6日将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
第二十五条 依据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 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及退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新生资格复查
第二十八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章 学历 证书 名称及种类
第二十九条 证书授予条件: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标准,达到毕业要求。
第三十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 颁发学校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第十一章 学校联系方式及其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学校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3—6811618,6825887
传真:0533-6825887;咨询QQ:690656632
网址: 邮编:2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