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5 07:52:10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3山东春考单招学校有哪些
- 2、山东: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3、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 4、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5、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分数线?
2023山东春考单招学校有哪些
2023山东春考单招学校如下:
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临沂职业学院、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济宁职业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烟台工程职业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民办)
2、齐鲁医药学院(民办)、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民办)、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民办)、烟台科技学院(民办)、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临沂职业学院、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山东传媒职业学键乎纯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济宁职业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烟台工程职业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民办))齐鲁医药学院(民办)、山东圣翰财贸职顷庆业学院(民办)、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民办)、烟台科技学院(民办)、济南职业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山东稿咐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潍坊理工学院、山东协和学院(民办)、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招生计划
山东: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悔薯件精神,以及各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碧纳者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5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泰山护茄宽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专科夏季高考面向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七个省(区)招生;春季高考面向山东省招生。各省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2021年各省招考院公布为准,经过各省招考院审核通过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专业与计划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按规定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一)学院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份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十八条录取查询及新生入学:
(一)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各省(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查询途径、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或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新生报到须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二)新生入学:新生持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和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事宜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
邮编:271000
咨询电话:0538-80828288082808
传真:0538-8082140
学院网址:
邮箱:tshlxyzsb@163.com
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二、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简介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泰山脚下,前身 山东 省泰安卫生学校。新笑缺校区位于交通便利的泰山大街,距离京沪高铁火车站约2公里。学校始建于1956年,办学历史悠久。2011年升格为“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成为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 专科学校 。学院同时举办大专(高中起点普通专科、中碰悄辩专起点对口高职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和中专层次的医学教育。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 就业 为导向、以管理上层次、以服务为宗旨、以改革促发展”的办学方针,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各项 工作 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先后被表彰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连续9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连续8年)、“中国优秀 志愿 服务集体”(连续8年)、“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十大就业明星学校”、“2010中国职业教育十大就业典范运此院校”、连续9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乎乱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网上报名。
考试时间
2022年2月27日
招生章程
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岁瞎档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 理工 作八项基本要求》、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神信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3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平大街25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组、安全保密组、考务组、阅卷统分组、招录组、收费组、技术组、宣传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投诉处理组,制定《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第九条 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条 选派坚持原则、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考试、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二条 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4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5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我院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应届高中 毕业生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考试(夏季 高考 )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2.我院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 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且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文件精神,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中,护理(含校企合作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对应春季高考护理类;康复治疗技术(含校企合作类)、中医康复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对应春季高考医学技术类;药学、中药学专业对应春季高考药学类。
3.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且被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学院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报名与缴费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网上报名。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或登录我院官网(网址:)进入“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4345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填报专业 志愿 。
第十七条 缴费
报名 成功 后登录我院官网(网址:)进入“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缴费系统”缴费。参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的 收费标准 ,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科,(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均为3科,考试费共120元/人,报名费、考试费合计为150元/人)通过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八条 打印准 考证
考前三天(具体时间请随时查看学院官网)考生登录学院官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打印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
1. 单独考试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
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由我院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50分、数学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我院认可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由我院组织考试,总分30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占总成绩40%;二是笔试考试成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占总成绩60%。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
2022年2月27日
第二十一条 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如情况允许,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用线下考试方式;如情况不允许,采用线上方式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学院将于官方网站提前1周公布。
2.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 学习 。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及公示
(一)划线原则、录取原则、专业调整原则和计划调剂1.划线原则: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专业按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仍然同分的情况下再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赋分高的考生,综合评价赋分仍然同分的情况下按照笔试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及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均设置1-3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上线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均无法录取时,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可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否”,不予录取。
4.计划调剂: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计划经“专业志愿”和“专业调剂”仍未录取满额时,将剩余计划调到其他专业。
(二)公示拟录取名单
1.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预录取名单。
2.学院于2022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4月6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公布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 书 。
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九章 新生 报到与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四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十二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平大街25号
邮政编码:271000
招生咨询电话:0538-8082828 8082808
招生监督电话:0538-8082093
学院网址: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分数线?
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单独考试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