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最新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4-24 15:59:23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3年山东单招学校名单?
- 2、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综评招生考什么
- 3、2023年山东单招公办学校有哪些
- 4、2023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 5、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6、山东23年职高人数
2023年山东单招学校名单?
2023年山东单招学校名单如下:
1、淄博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坐落于齐国故都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芹键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3、济南职业学院
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5、烟台职业学院
6、潍坊职业学院
7、威海职业学院
8、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9、滨州职业学院
10、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11、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12、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1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14、齐鲁医药学院
15、东营职业学院
16、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17、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18、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9、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0、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嫌孙巧
21、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5、山东协和学院
26、聊城职业技凯宽术学院
27、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8、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9、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30、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综评招生考什么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300人(普通类290人,退役军人类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隐氏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并符合灶袭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女生身高163—175cm;男生身高173—185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肤色均匀,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
(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口拙等,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
(三)报名
1.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招生平台,网上填报志愿。
2.报名网址: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请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平台开放时间内按时填报志愿)。
(四)填报志愿
1.考生须按照报名禅做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两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考生需认真阅读本章程,并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是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完成报名、填报志愿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测试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考试费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需登录学院网站办理网上缴费,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后方可参加测试。缴费标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2023年2月14日—2月16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免试生相关信息详见学院网站有关通知。
第六章 考核测试
第十四条 考核说明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考试科目及形式:
招生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满分
单独招生(普通类)
语文(100分)+英语(100分)。
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
考生须知请考生考前1周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2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退役军人类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类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进行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测试内容:素质测试(200分),考生须知请考生考前1周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素质测试成绩2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0分,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素质测试考核科目及形式:
招生类别
测试科目
测试形式
满分
综合评价招生
语文(100分)+英语(100分)。
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地点:青岛北校区
考生须知请考生考前1周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200分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院分招生类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5.退役军人类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
第十六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普通类和退役军人类)与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
第十九条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六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咨询电话:0532-5576100155761002
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1268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sdwmzsb@126.com
咨询QQ群:10799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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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单招公办学校有哪些
2023年山东单招公办学校:
1、淄博职业学院
2、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济南职业学院
4、青物巧岛职业技术学院
5、烟台职业学院
6、潍坊职业学院
7、威海职业学院
8、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9、滨州职业学院
10、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11、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12、山锋蚂链东交通职业学院
1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14、齐鲁医药学院
15、东营职业学院
16、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17、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18、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9、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0、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1、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5、山东协和学院
26、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7、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8、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9、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30、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31、山银孙东传媒职业学院
公办学校:
国家政府部门举办的学校。公办学校,主要是指由国家政府部门举办的学校,学校资金基本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一般而言,公办学校的数量和办学规模都远远超过私立学校、民办学校,而且,学习费用相对较低,教学设施较为完善。
不仅如此,有些国家的公办学校提供免学费教育,如德国、瑞典、意大利、法国等国家。但公立大学入学门槛较高,申请竞争较为激烈,只有那些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申请人,才能获得费用低廉、高质量的教育机会。
2023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 山东 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氏没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 校招 生“十严禁” 、“30 个不得”等 工作 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侍核基行“学 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单独招生:除退役士兵和运动专长外的单独招生考生,均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 考试 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1 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 不予录取。所有在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予录取。
(2) 综合评价招生:以所有参加考试的综评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1:1.1 的比例划定统一的 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老谨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 第一专业 志愿 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 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 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 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 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 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4) 退役士兵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5) 运动专长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根据报考单独招生运动专长考生按照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与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报考综合评价运动专长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最终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 录取时使用,我院 2023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进行计划调增。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 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院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 书 ,承诺被录取 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4.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10
第五条学校地址:
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
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等素质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生身高163—175cm;男生身高173—185cm;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口拙等,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政策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剂到差闭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5.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6.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隐顷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七条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灶庆陆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咨询电话:0532-5576100155761002
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1268
学院网址: 、
电子邮箱:sdwmzsb@126.com
招生咨询QQ群:1079902685
山东23年职高人数
2023年山东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14808人。其中高职单招计划招生7958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35223人。以下是2023年山东高职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人数表。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单独招生
(普通类)
单独招生
(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
1
菏辩答泽学院
40
2
3000
160
800
3
齐鲁医药学院
200
30
500
4
1500
100
780
5
山东协和学院御薯
2000
100
408
6
青岛黄海学院
775
50
225
7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400
30
200
8
山东华宇工学院
400
20
9
潍坊理工学院
450
200
350
10
泰山科技学院
400
50
700
11
烟台科技学院
400
50
680
12
青岛电影学院
85
10
35
13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1800
100
440
14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200
20
200
15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900
60
460
16
100
17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50
10
240
18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0
600
19
150
20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670
50
250
21
50
50
22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90
10
500
23
850
60
600
24
920
60
460
25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512
70
688
26
700
50
450
27
500
60
300
28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900
100
1300
29
680
20
300
30
700
60
700
31
山东交通职镇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