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继儒学校招生简章(2022年曹县继儒学校招生计划)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2-07-28 11:35:15
各镇街教委、县直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曹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6日
曹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曹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行为,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公平、有序、阳光推进。
二、招生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通过大数据赋能,推动招生服务效能转变,今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统一使用《菏泽市(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县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入学报名实现“零证明”“零跑腿”(详细操作见《义务教育入学指南》。
三、招生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招生规定。公办学校按照“多校划片”和“单校划片”的原则招生入学。民办学校实行县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的方式招生入学。
县直学校、曹城、磐石办事处教委管辖的公办学校和青菏办事处教委管辖的曹县第二实验小学、汉江路小学实行“多校划片”,结合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志愿,按批次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入学;其他公办学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四、入学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条件为完成小学阶段教育毕业的学生。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
(二)申请在县直学校,曹城、磐石办事处教委管辖的公办学校和青菏办事处教委管辖的第二实验小学、汉江路小学入学的,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是曹城、磐石办事处和青菏办事处城区户籍,但迁入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不满一年的户籍要经过县教育招生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决定。
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有自有房屋且不动产手续齐全的,要实际入住;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不动产手续的要实际入住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是驻扎在曹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医务人员。
4.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被学校服务区范围内行政、事业、企业聘用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和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资料;进城经商人员的,需提供户口本、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材料(依规免税的除外)。
5.符合本辖区入学条件,但学校已满额的,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其他学校就读。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2021年曹县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2日-8月24日。义务教育招生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8月2日-8日)
网上报名注册时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真实材料,每名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时只准选择县内一所学校报名,具体操作方式的流程图会在曹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公众号上发布,并在服务区学校张贴。
1.初中报名方式:
一是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城区公办小学当年毕业生数量的40%,由所在学校负责推荐入学。各小学要成立至少7人的推荐小组,具体负责推荐方案的制定、程序的实施和学生的落实。推荐小组人员组成为校委会成员1-2名,其他为毕业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推荐要遵循以下原则:
(1)被推荐学生必须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见入学条件),若发现有推荐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严肃处理推荐领导小组所有成员。
(2)被推荐学生要填报两个平行意向学校,若学生意向学校超出推荐名额,学校应按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依次推荐;若学生意向学校少于推荐名额,则学校按实有名额推荐。
(3)被推荐学生要符合下列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生无重大违犯校纪表现;语文、数学成绩均在C级以上;身心健康、阳光,无传染疾病;具有一定的审美、鉴美能力;热爱劳动,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各小学推荐名单7月28日上午12点前以教委或县直学校为单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各推荐学校,安排学生8月2—3日下午6点前到被推荐学校确认信息。
二是推荐不成功和未参加推荐的毕业生,于8月2日-8日下午6点前根据入学条件通过网上进行报名。
2.小学报名方式:
根据入学条件要求上传信息,于8月2日—8日下午6点前完成网上报名。
如果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携带报名材料于8月9号下午6点前到服务区学校咨询报名,由学校免费上传信息。
(二)材料审核阶段(8月10日-8月17日)
1.网上报名信息审核(8月10日-13日):教体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于8月14日下午6点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需于8月15日下午6点前将相关纸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服务区学校初审。
2.材料复核(8月16日):教体局和服务区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8月17日—18日下午6点前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在网上补录信息,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19日-23日)
1.公办初中录取(8月19日-21日):8月19日先录取推荐生,8月20日—21日录取服务区学生。
2.公办小学录取(8月19日-21日):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根据各学校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按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是户籍、住房都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驻扎在曹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军烈属等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医务人员子女。
第二批次是适龄儿童户籍或监护人自有实际居住房产地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的。
第三批次是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行政、事业、企业2020年8月31日前聘用的监护人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学校服务区内经商并到2021年8月31日同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正常纳税家庭的适龄儿童。
多校划片是某一所公办学校依次录取的某一批次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相对就近或随机派位方式,将本批次超出部分和下一批次学生调剂到多校划片范围中招生人数不足的学校就读。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8月19日-21日)。
多校划片范围:一是五台山路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汉江路小学、青菏办中心小学;二是第一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磐石办中心小学、曹城办第六小学、曹城办第五小学、曹城办第四小学;三是第二初级中学小学部、磐石办姜楼小学、磐石办沙果园小学、磐石办师范附小、迎宾路小学;四是曹城办第二小学、曹城办第七小学、曹城办第三小学、继儒学校小学部。
单校划片是一所公办学校划定一个基本学区,按照材料审核的批次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凡是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全部录取(8月19日-21日)。
调剂录取是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经教体局审核),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用开放式分流或电脑随机派位等适当的方式,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
3.民办学校录取(8月19日-21日):凡是符合我县入学条件,网上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网上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公证处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已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其它学校的招生录取。
4、补录时间(8月23日8点—18点):凡是未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或招生计划仍有富余的民办学校报名,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登记入学,由学校按计划为其审核后上传网上备案。
各学校于8月25日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错过招生时间没报上名或没安排就读学校的适龄少年,统一于8月28日8点—18点到户籍地所属教委补充报名,根据招生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二)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记上经办人联系电话),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复印件,可代替房产证报名;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以已经进行网签的购房合同为依据,代替房产证报名。
(三)在服务区范围内有住房并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四)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若选择回迁安置可到原服务区学校或安置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五)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七、收费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规定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二)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八、加强监管,规范招生
(一)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新生学籍档案规范化建设。
1.学校应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学籍信息以招生平台信息为基准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建籍要落实到班级,做到学校实有班级和学籍班级一致,严禁有籍无班、班籍不符现象。
2.学校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对于未生成全国学籍号的问题学籍,学校要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修改变更学生信息。
3.电子学籍注册档案由镇街教委或县直学校负责统一于9月30日前到县教体局办理。
(二)严控大校额、大班额学校转入学生。
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对大校额、大班额学校学籍实行动态管理,对在校生规模(小学、初中校额达到2500人、九年一贯制校额达到3000人)和班额(小学班额达到45人,初中班额达到50人的学校)达到规定上限不得接收学生转入。对于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非起始年级需转入的学生,在城区学校无法接收的情况下可分别由县教体局、曹城办教委、磐石办教委和青菏办教委安排在马山庄小学、姜楼小学和田油坊小学等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各学校要严格学生转学、借读、休学手续的管理,严防学生辍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健全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3.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严防学生辍学,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工作成果。
4.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学校要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权利,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
(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要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53号)要求,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做到应入尽入。任何适龄儿童少年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五)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做好入学的报名工作,且不得擅自变更。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教委或县直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招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制止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
2.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组织招生,有效控制接纳非本服务区生源。不拒收服务区内学生,严格控制大校额和大班额。
3.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审查合格的新生要签发《入学通知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延缓入学的要由镇街(办事处)政府据实签发《延缓入学通知书》。
(六)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就读;不得拒收由县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依法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七)招生期间,县教体局将派招生监督组和设立举报电话(0530-3397309;0530-3211542),对教委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督查,不定期暗访,发现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责任人,严格按照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生处理办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教委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曹县2021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服务区
2.曹县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指导计划
3. 曹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4. 曹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电话
5.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地址及二维码
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
附件2:
曹县2021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指导计划
序号 | 学段 | 学校名称 | 指导计划数 | 备注 |
1 | 初中 | 曹县博宇中学 | 600 | |
2 | 初中 | 曹县实验中学 | 700 | |
3 | 初中 | 曹县第一初级中学 | 800 | |
4 | 初中 | 曹县第二初级中学 | 700 | |
5 | 初中 | 曹县汉江路中学 | 400 | 由第一初级中学代招 |
6 | 初中 | 曹县继孺学校 | 500 | |
7 | 初中 | 曹县曹城办中学 | 700 | |
8 | 初中 | 曹县磐石办中学 | 600 | |
9 | 小学 | 曹县第二初级中学 | 360 | |
10 | 小学 | 曹县第一实验小学 | 360 | |
11 | 小学 | 曹县第三实验小学 | 360 | |
12 | 小学 | 曹县五台山路小学 | 360 | |
13 | 小学 | 曹城办第二小学 | 270 | |
14 | 小学 | 曹城办第三小学 | 180 | |
15 | 小学 | 曹城办第四小学 | 270 | |
16 | 小学 | 曹城办第五小学 | 180 | |
17 | 小学 | 曹城办第六小学 | 180 | |
18 | 小学 | 曹城办第七小学 | 180 | |
19 | 小学 | 曹县继孺学校 | 90 | |
20 | 小学 | 磐石办中心小学 | 270 | |
21 | 小学 | 磐石办师范附小 | 180 | |
22 | 小学 | 磐石办沙果园小学 | 180 | |
23 | 小学 | 曹县迎宾路小学 | 270 | |
24 | 小学 | 曹县第二实验小学 | 270 | |
25 | 小学 | 曹县汉江路小学 | 270 |
附件3:曹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 |||||
机构名称 | 小学1年级计划数 | 初中1年级计划数 | 机构名称 | 小学1年级计划数 | 初中1年级计划数 |
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行知小学 | 135 | 曹县闫店楼镇育英学校 | 90 | 300 | |
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蓝天小学 | 135 | 曹县侯集回族镇珠心算小学 | 90 | ||
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孔梦小学 | 180 | 曹县侯集回族镇梅园小学 | 135 | ||
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天润学校 | 450 | 800 | 曹县仵楼镇才华学校 | 90 | 100 |
曹县青菏街道办事处新城小学 | 90 | 曹县邵庄镇卓凡学校 | 135 | 250 | |
曹县韩集镇智博园小学 | 180 | 曹县三桐中学 | 135 | 1000 | |
曹县魏湾镇崇德小学 | 225 | 曹县第一私立高中 | 700 | ||
曹县孙老家镇李庄小学 | 90 | 曹县育才中学 | 300 | ||
曹县孙老家镇秀天小学 | 180 | 曹县民立中学 | 300 | ||
曹县孙老家镇卓远学校 | 135 | 250 | 曹县普连集镇求实小学 | 135 | |
曹县青岗集镇华梁学校 | 270 | 500 | 曹县普连集镇神墨民族小学 | 90 | |
曹县砖庙镇道平中学 | 200 | 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民喜学校 | 320 | 1000 | |
曹县大集镇众望学校 | 90 | 300 | 曹县郑庄街道办事处星海学校 | 90 | 300 |
曹县大集镇超越小学 | 135 | 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东城小学 | 180 | ||
曹县安蔡楼镇恒立学校 | 360 | 400 | 曹县郑庄街道办事处启航小学 | 135 | |
曹县庄寨镇博达小学 | 270 | 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育博小学 | 90 | ||
曹县王集镇理想学校 | 90 | 200 | 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中兴学校 | 90 | 200 |
曹县朱洪庙乡天骄学校 | 180 | 250 | 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培英小学 | 180 | |
曹县朱洪庙乡赵坝小学 | 45 | 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博文小学 | 90 | ||
曹县古营集镇商都小学 | 180 | 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小博士小学 | 90 | ||
曹县郑庄街道办事处创新小学 | 90 | 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汇文小学 | 180 | ||
曹县常乐集镇英才学校 | 90 | 300 | 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万通学校 | 180 | 1000 |
曹县常乐集镇心爱小学 | 315 | 曹县致远实验学校 | 495 | 600 | |
曹县常乐集镇天鑫小学 | 90 | 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馨文小学 | 90 | ||
曹县桃源集镇博爱小学 | 270 | 曹县邵庄镇东杰学校 | 135 | 200 | |
曹县桃源集镇东鸿小学 | 360 | 曹县博雅中学 | 1000 | ||
曹县苏集镇单红小学 | 90 | 曹县曹城街道办事处国花小学 | 90 | ||
曹县青堌集镇复程学校 | 135 | 500 | 曹县魏湾镇润博小学 | 225 | |
曹县苏教实验高级中学 | 400 | 磐石办银香云帆学校 | 180 | ||
曹县春秋中学 | 100 | 曹县曹城办北城中学 | 100 |
附件4:
曹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电话
曹 城 办 教 委:0530-3211889
磐 石 办 教 委:0530-7158977
青 菏 办 教 委:0530-3620827
第一实验小学:0530-7158018 0530-7158006
第三实验小学:0530-6127001 0530-6127009
五台山路小学:0530-6219002 0530-6219003
第一初级中学:0530-3131126 0530-3131538
第二初级中学:0530-7081555
继 儒 学 校:18816051202
迎 宾 路 小 学:13853032772
附件5:
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地址及二维码
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有以下两种进入方式:
1、通过手机浏览器进入
手机浏览器输入http://218.201.160.42:8213/hzcxzs, 进入平台。
2、通过二维码扫描进入
打开手机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平台。
温馨提示:本服务平台8月2号正式开通。
电子版:
关于印发《曹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1).pdf
信息来源:曹县教育和体育局